盐城少房户可住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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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5:49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从7月1日起,盐城市区现行廉租房保障对象从低保户中的无房户,扩大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困难家庭。据悉,新政策预计将会有1500多户困难家庭从中受益。盐城房管局的《通知》还明确了提高廉租房补贴标准,人均8平方米即发给补贴,每平方米每月的补贴从6元提高到8元。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的面积低于补贴标准的,按面积差发放租赁补贴。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低于最低标准暂未购房的,视同无房户享受全额补贴。(郭小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