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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立法力促“增产不增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7: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旭初)淮南市通过建立水污染防治法规体系,使全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水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得到推进。GDP由1995年的81亿元增加到214亿元,工业COD排放量由1995年的3.8万吨削减到0.75万吨,氨氮排放量由1995年的1.6万吨削减到0.56万吨。

  去年以来,该市制定了《淮南市淮河水域保护条例》、《淮南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通过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先后关闭了上窑板纸厂、九龙岗东亚皮革厂等小造纸、小制革企业;取缔了宏田等3家小造纸企业;关停了天河化工厂和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同时,严格实行项目审批中环评“一票否决制”,先后否决了三氯化铝、邻苯二胺等一批小污染项目;结合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先后淘汰和关闭了安徽造纸厂、市印染厂、市华光日化厂等企业;对平圩发电厂、田家庵发电厂、新集一矿、东盛药业、邦德化工公司和矿业集团化工公司等污染治理不稳定或设施落后的企业进行了更新改造。

  省、市环保部门监测报告表明,今年以来,该市排污总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有了进一步削减,全市重点污染源基本上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淮河淮南段的出境水质与入境水质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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