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特别重大事故7起 死亡48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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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21:2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日发布的快报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7起,死亡484人,同比增加2起、282人。 其中,煤矿企业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66人,同比增加1起、260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1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87人;水上交通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事故52起,死亡835人,同比减少15起、118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0起,死亡338人,同比增加5起、116人。 安监总局认为,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总体稳定,但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特别重大事故上升,部分行业和领域的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上升,部分地区特大事故上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