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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证人嫌犯屈打成招 警方将错就错造连环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6: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民周刊》报道这是一起简单而又复杂的案件:三名男子制造一起命案后逃走,贵州警方旋即抓获了两名男子。尽管事后主犯和多名目击证人均称,这两名男子并未参与作案,但警方仍坚持将其定罪。曾被列为“2000年贵州省十大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之首的“9·29”伤害致人死亡案至今仍备受争论。2005年7月初,案件目击证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两个“冤犯”

  2000年8月11日,王涛突然被警方带走。妻子赖郁到处打听,得知丈夫与前一年在毕节发生的“9·29”伤害致人死亡案有关。她坚信丈夫很快就会被释放,因为“命案发生当晚,王涛明明在家里睡觉。”可丈夫自此再也没能回家。2002年3月5日,王涛因故意伤害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肖卫东因同一起案子也被判15年刑。他的命运更令人唏嘘: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妻子段葭与他离婚了。段葭哭着回忆,“他当时就睡在我身边,怎么可能分身杀人呢?”

  “私人监狱”

  “9·29”案中的被害人名叫王中天。1999年6月,毕节市群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贵阳分公司经理肖海涛与王中天发生经济纠纷,肖海涛报案称王诈骗。同年6月18日,毕节市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将王刑拘,但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但公安局并未释放王中天,而是将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监视人”为债主肖海涛。7月29日,肖海涛从看守所将王中天领走,秘密关押在一间民房内,开始了对王长达两个月的“监视居住”,他数次要求王的家人还钱赎人。秘密“监狱”共两层。当时,一名叫陈忠芬的妇女借住在二楼,王中天被关在一楼。在秘密“监狱”旁还住着一个叫周文飞的妇女。9月28日深夜,肖海涛带着几个人来到关押点,要王还钱无果后,用砖头、钉锤等打击王的头、腰、腹等部位,随后逃离。第二天上午,邻居们发现王中天死在屋内,于是报警。而肖海涛得知王中天死亡的消息后,迅速外逃。

  案件“告破”

  陈忠芬和周文飞成为最为关键的两个目击证人。案发当晚,就是陈忠芬为凶手打开一楼铁门的。根据陈、周二人陈述,当晚她们在案发现场看到的3个人,其中一个肖海涛,另两个她们不认识,一个瘦高个、戴眼镜,另一个较胖。事实上,王涛正是高个子,而肖卫东戴眼镜,他们又恰恰是肖海涛所在的群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因此被警方锁定。陈忠芬说,当专案组“抓获”肖卫东、王涛后,她明确回答:“肖卫东和王涛我都认识,但9月28日晚那两人不是他们。”但肖卫东和王涛在经历了“强大的政策攻势”后认了罪。事后王涛说,专案组强迫他喝下52度的窖酒,“我从未与被害人谋面,更没到过犯罪现场,一切犯罪情节都是在专案组提示下完成的。”2000年9月21日,主犯肖海涛也在黑龙江大庆市被抓获。至此,“9·29”案得以“告破”,专案组相关人员也得到了表彰和嘉奖。

  谁是真凶?

  肖海涛落网后曾交代:肖卫东、王涛并未参与作案,另两个作案者其实是他的弟弟肖海波和肖海波的朋友肖岗。而肖海波、肖岗在肖海涛被抓获前后也的确分别被刑拘过。肖海波对自己和肖海涛、肖岗共同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也否认肖卫东、王涛参与了作案。肖岗做出了有罪供述的第二天被刑拘。但拘留期间,他又突然翻供,称他第一次作有罪供述是因为群立房地产公司经理徐文忠让他帮肖卫东、王涛顶罪,并许诺给他一套房子。专案组认可了肖岗的无罪供述,在被拘留了一个月后,肖岗被释放。肖海涛与肖海波后来又都在审讯期间供认肖卫东、王涛参与了作案,他们后来解释,因为受不了刑讯逼供,所以就按警方的意思供认了。

  集体翻供

  2001年3月14日,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肖海涛、王涛、肖卫东、肖海波四人提起了公诉。《起诉书》认定,肖海涛、王涛、肖卫东、肖海波四人系同时到达案发地,然而目击证人陈忠芬和周文飞却都证实系三人作案,参与作案的肖海涛和肖海波也都说只有三个人作案。那么结案时怎么又突然变成四个人?原来,陈忠芬数次接受调查时均陈述,是肖海涛与另两个她不认识的人作的案。但公安机关却认为陈忠芬在作伪证,将其拘留了21天。2001年6月6日、7日,毕节地区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审。庭审中,包括主犯、当事人和所有证人集体翻供,均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证词是在案侦人员的逼供下做的不实陈述,肖卫东、王涛并非真凶。所有当事人和证人集体“翻供”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案件延期审理,同年9月6日,毕节地区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肖海涛死缓,王涛、肖卫东有期徒刑各15年,肖海波10年,徐文忠5年。陈忠芬看到这样的结果后自责地哭了。入狱后,肖卫东和王涛一直在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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