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公安分局不予立案单志东要起诉“维他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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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9:02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 郑章伟) 昨日,接到松江公安分局不予立案通知后,举报人单志东再次前往松江公安分局,咨询举报调查结果,并咨询复议一事。 6月22日,单志东向松江区公安分局举报,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故意采购使用劣质大豆生产维他奶豆奶;故意欺骗消费者,在发布的《公告》中称过期原料生产的食品可安全食用,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过期原料产品的处置要求等4项内容。 6月30日,松江公安分局将受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单志东控告的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松江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该公司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没有犯罪事实”一说,是否指单志东提供的证据有问题呢?昨日,接待单志东的松江公安分局一人士表示,维他奶(上海)公司可能存在单志东所举报的使用过期原料等事实,但这并不是犯罪事实。 对于上述结果,单志东表示,他将于近期申请复议,同时将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