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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巴将统一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昨日,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番禺区内所有楼巴经营者召开会议,会上初步通过了《广州市住宅小区客运管理规定》(试行)(送审稿),计划对楼巴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鼓励公交企业与原住宅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者合作经营住宅小区客运专线。该《规定》将送有关部门审批。

  经营权招投标或授权经营

  按照《规定》,住宅小区客运专线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首站或末站设置于住宅小区内并专门服务于小区居民交通出行的车辆运行线路。住宅小区包车客运经营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发展商业和管理者租用包车客运企业车辆,接送住宅小区居民的活动。

  住宅小区客运专线实行公司经营,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由广州市交委授权经营,或由市交委组织服务质量招投标确定经营主体。鼓励由本市取得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资格的公交企业经营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经营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的公交企业,应是连续3年公交资格查验、营运车辆查验、线路考评合格的企业。鼓励公交企业与原住宅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者合作经营住宅小区客运专线。住宅小区发展商和物业管理者提供车辆,接送住宅小区居民并发生费用结算的,均应当依法办理营运手续,履行营运和安全管理责任。

  小区客运专线经营期为6年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交线路一般800~1000米设立一个公交站点,而计划楼巴根据需要在中途设立2~3个临时停靠点。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的线路设置,原则上是住宅小区至地铁站、住宅小区至公交枢纽站、住宅小区至公路客运站、住宅小区至经交通部门核定的客运服务点的线路。

  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的经营期限为6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的票价按市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宅小区发展商和物业管理者租用包车客运企业车辆从事接送住宅小区居民的,住宅小区住户的乘车费用由住宅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者统一收取,包车客运企业不得零散收取住户车费。

  不按规定营运将撤回许可

  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交委撤回许可:(一)被政府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二)将住宅小区客运专线营运线路或营运车辆以转让、出租、融资、挂靠、承包、质押、委托等方式经营的;(三)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的运输企业,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住宅小区客运专线经营者、住宅小区包车客运经营者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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