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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小学生“勒索”8岁小伙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秦晖)8岁的小孩一年之内竟然从家里偷偷拿了700多元,原因是被另一名10岁孩子“敲诈勒索”。昨日,气愤的家长陈先生将电话打到了本报,他不明白,一个还在读三年级的小孩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有教育专家表示,这种事情必须慎重看待,而社会对这样的小孩不仅不能嫌弃,更要给予充分的关怀。

  8岁二年级学生

  为应付“勒索”屡次从家中偷钱

  报料人陈先生告诉记者,7月2日晚,家住桂花岗的他和太太突然发现家里放钱的柜子被人动过了。这样的事以前也曾经发生过,但他们一直都没有太在意,然而这一次锁明显被打开了,因此夫妻俩才不得不把怀疑对象转到了他们最不愿怀疑的人———8岁的儿子身上。经过一番盘问,儿子终于承认是自己拿了钱,而且在一年内先后有6次,一共从家里偷拿了700多元。

  读二年级的儿子一向内向听话,偷偷拿这么多钱去做什么了?在陈先生的一再逼问下,儿子才道出了实情。小陈告诉父母,是住在对面楼上的小明(化名,下同)和其他几个孩子威胁他,要他回家偷钱给他们,还威胁说自己的姐姐是“黑社会”,如果小陈不给钱就会打他。内向的小陈迫于威胁,只好悄悄回家偷钱供其挥霍。

  10岁三年级学生

  检讨承认“我‘勒索’他150元”

  陈先生告诉记者,小明是另外一所学校的三年级学生,就住在他们对面一栋楼,可能是因为经常在楼下玩耍才认识了自己的儿子,没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在了解事情经过后,陈先生立即带着儿子找到了小明和另外一个一起向儿子要钱的孩子,全都是不到10岁的小孩。陈先生将孩子们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对未成年人没有办法,建议陈先生协商解决。此时,另外一个孩子的父母很快赶到了派出所,主动还了100元钱给陈先生,而小明的家人却始终联系不上。最后,小明自己写下了歪歪斜斜的几行字作为“检讨”交给了陈先生,陈先生也只能就此作罢。

  昨日,记者见到了小明的这张“检讨”,上面用一个小孩子稚嫩的笔迹写道:“我拿了×××150元钱,我会很快还给他的……150元是我‘勒索’他的。”

  邻居说法

  小明平时“劣迹斑斑”

  记者昨日采访发现,附近居民说起小明的“劣迹”几乎个个都如数家珍。有人说他整天都在附近晃来晃去,很晚才回家;有的说他总是带着100元的大钞去买东西;有的说他在附近“敲诈勒索”小学生是“家常便饭”。附近一家士多老板娘的小孩也是这次参与“勒索”小陈的孩子之一,而老板娘告诉记者,她儿子曾经也被小明“勒索”过,因此家长都阻止孩子跟小明玩。

  记者调查

  娘不管爹不要小明很可怜?

  据陈先生说,小明其实也很可怜,从小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母亲过。母亲有轻度的精神病,平日里基本不怎么管他。而在派出所那天,民警试图联系小明的父亲,他父亲居然说:“别找我,他不是我儿子。”“这样的孩子,真的要有人管管才行啊。”陈先生感慨地说。(报料人:陈先生;奖金:150元)

  教育专家

  别嫌弃“问题儿童”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的骆风教授。骆风教授在深思片刻后说,这种事情必须要很严肃地看待,因为对一个孩子来说,类似“勒索”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决不能任其发展,否则后果将很严重。

  对于小明这类孩子,除了老师和家长的教育,社会的关怀也同样重要。一方面,其所在社区和周围居民不仅不能嫌弃他,反而应该给予他更多的关怀,让他感觉到温暖;另一方面,对其离了婚的父母也应该给予法制教育和关心,让他们明白离婚不能“离孩子”。只有在一个充满温暖的环境下,小明这样的孩子才能逐步扭转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回到正常孩子中间。(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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