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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陪审员首次参加执行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40 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 王斗斗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劳动仲裁执行案件进行合并听证,与以往不同的是,二中院陪审员、崇文区人事局干部穆鲁祎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了此次听证。据悉,这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今年5月施行后,北京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加执行听证。

  今天参加庭审的两位申请执行人张燕莉和徐强曾是北京宝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嘉公司)的员工,2005年初宝嘉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拖欠二人的工资款一直未付清,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宝嘉公司应予以清偿,但申请执行人提出宝嘉公司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他们认为宝嘉公司的上级单位东郊粮食仓库对其有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故请求追加东郊粮库为被执行人,承担债务。

  “请陈述一下宝嘉公司所在厂房坐落的位置和面积?”穆鲁祎对被执行人不时发问。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在审判长对被执行人东郊粮库发问时,穆鲁祎听得很仔细,不时认真做一下笔记。

  听证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过程,在听取了当事人的请求和辩论意见后,经过执行法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法院当庭作出了被执行人东郊粮食仓库在对宝嘉公司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裁定。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

  对话陪审员

  听证结束后,记者采访了穆鲁祎,她说,这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今年5月1日实施后她首次参加陪审。谈到此案的审理,她认为被执行人应该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点合议庭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执行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有些当事人因对法院执行工作不太了解,往往会抱怨执行法官不尽力或对法官是否穷尽方法去执行产生怀疑。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听证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配合法官的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声音

  申请执行人张燕莉在听证后对记者说,人民陪审员参加此案的审理,对他们并没有直接影响,因为此案的事实很清晰,朝阳区法院对相同事实的案件也作出了追加东郊粮库连带责任的裁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听证,使执行过程更透明,相信可以有效避免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的现象,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观点

  被执行人朱华表示,在听证前他并不知道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此案审理,而且过去也不知道在执行程序中陪审员可以参加,希望法院在这方面可以多做一下宣传。他认为,在一些专业性要求不是很高的执行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加会有利于案件的客观公正判决。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执行听证制度是指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出异议,由该案承办人将案件卷宗移交执行裁判组审查。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的,由执行裁判组指定执行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召开听证会。会上,由各方当事人就异议内容进行举证、质证,最终由合议庭作出相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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