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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思路打击医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40 法制日报

  看了《法制日报》视点版6月7日《如何处罚医托成为法治难题》一文,我个人有些不同看法。

  面对医托之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各有各的难处”。如现行的法律法规虽然指出医托是违法活动,但处罚力度不大;医托向病人行骗时被逮个正着,也会因为受骗者不愿指证等原因,公安机关只得放人。

  法律监管的缺失的确是医托泛滥的重要原因,完善法制加强监管自然是应有之义。但打击医托,不仅要打击这些害群之马,更重要的是打击医托背后的“市场”。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治理、打击医托问题上一直较为被动。究其原因,往往是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把治理医托的全部希望放在呼吁、等待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上,这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既然那些医托非常隐蔽,较为灵活,不好取证,不好处罚,我们为什么不换一种思维,把治理的焦点集中到医院上面呢?几乎所有医托惯用的招数都是误导患者前去不法医疗机构就医,靠“黑医”看病卖“药”狂赚患者一把,然后从中分得一笔不菲的提成。在这一利益链条之中,显然有一个关键的环节,即不法医疗机构的存在。

  我认为,执法部门再接到医托行骗的举报时,是不是也能实行医院责任和证据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除非具有非常可信、可靠的证据能够说明自己无辜,否则医院就必须承担相关责任。把好这第一道关,无异于挖掉了医托赖以存活的土壤,从而能够使得医托大面积地减少,直至根除。

  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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