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品房销售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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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0:48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7月5日电(杨飞越、张松涛)近日,山东省建设厅副厅长吴英在《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座谈会上表示,目前山东省房地产开发总体上保持了“总量扩张、高位运行”的稳健发展势头,但在开发经营尤其是商品房的销售环节,也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和缺陷,这造成商品房投诉一度居于省消协受理案件的首位。 这五大缺陷主要表现为: 一是商品房质量通病未得到根治,地基下沉、墙体裂缝、管道渗漏、偷工减料、防震性能不达标等问题时有出现;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问题比较突出,比如在语言表述和图表显示上缩短商品房与市中心的实际距离,绿化和配套设施宣传严重失实等;三是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行为屡有发生。如擅自变更设计、配套建设跟不上等;四是商品房面积不实,多算共摊面积、减少实建面积、重复计算等面积纠纷较为普遍;五是物业管理不规范。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公共设施建筑产权约定不明确,成为后期物业管理纠纷的根源。 据悉,目前山东省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20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1200多家,房地产销售代理等中介机构700多家,注册总资本达240亿元,从业人员20多万人。今年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4.7亿元,同比增长51.7%,其中商品住宅投资212.8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9.4%;商品房销售面积63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3%,超过竣工面积148.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57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2%,超过竣工面积151.5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