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中尔甲状告出版社侵权两家单位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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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32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因藏族歌手容中尔甲的《神奇的九寨》《高原红》等19首歌曲被擅自出版、复制、发行而引发的表演者权侵权纠纷案日前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成都院审判决被告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珠海兰迪光盘制作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容中尔甲经济损失3.8万元和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412元。 2004年3月30日,容中尔甲购买了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容中尔甲《高原红》 法院认为该案中虽然兰迪公司是接受出版社的委托而复制,但其并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书等文书,且其与出版社的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其行构成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