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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小明再次流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2:2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6月3日下午,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保护救助中心的活动场地上,12岁的小明双手握着“双位漫步机”的扶杆,两脚一前一后踩在踏板上,来回摇动,玩得正起劲。他虽然年龄小,却接受过2次救助。

  玩累了,小明回到宿舍,一边大口喝水,一边告诉记者,他是宁国市某村人,爸爸长期在浙江舟山打工,妈妈改嫁远走他乡,丢下他跟着爷爷生活。不久爷爷也早出晚归到外面打工挣钱,小明没人管,就开始逃学,成绩越来越差,越来越被老师和同学看不起。今年春节前,小明从家里偷了500元钱,跟着在游戏机室认识的两个“小混混”到了广州“开眼界”,可到了广州不久,那两个“小混混”就甩了他。小明开始了乞讨流浪,后来广州市救助站收留了他并为他买了返乡的火车票。

  在合肥下车后,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繁华热闹的城市,小明再也不想回那冷清贫困的家了,他又盲目地坐上火车来到蚌埠。正值隆冬,小明身无分文,又冷又饿,他一路问人,来到蚌埠市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为他端来热腾腾的饭菜,饭后又安排他洗澡、理发、换上干净的衣服,住进温暖干净的宿舍。这时春节到了,陶华宽站长决定一边联系小明的爷爷,一边让孩子过个快乐春节。

  “年三十晚上,看完春节晚会,我兴奋得睡不着觉,陶叔叔(即陶华宽)就带我放爆竹。第二天,又带我打乒乓球。每天我都能吃到鸡和鱼,比在家里快活多了……”小明用手比划着对记者说。

  春节后,救助站工作人员专程护送小明回了家。谁知上个星期,小明又衣衫褴褛、面容憔悴地出现在陶站长面前。

  原来,缺少监护的小明又一次从家里出走,混迹广州街头,经常遭到街头小痞子威胁、打骂,无奈之下,又辗转来到蚌埠……

  按照规定,受助人在站内不能超过10天,而且半年内不能2次受助。“但他毕竟是孩子!我们不能坐视不管。”陶站长说。

  工作人员给小明送来书籍和画报。可小明不爱看,因为他识不了几个字。他对记者说:“我不想回家,不想回去上学,爸、妈我都不想。”说着,小明哼起了《两只蝴蝶》。

  再过两天,工作人员就要送小明回家乡。可他能呆在家里,能安心上学吗?他会不会第三次离家出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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