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巡警查扣交通违法车辆市民领回丢失18个月的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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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2:4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7月4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陈世清)李先生近日到海口交巡警违法处理大队去取车时,竟意外地在停车场发现他已丢失了18个月的摩托车。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该车确为李先生所丢并让他领回了该车。 据李先生介绍,2003年12月14日傍晚,他和朋友到滨海大道一餐馆就餐,刚买不久的飞狐125摩托车停在餐馆外,吃完饭出来,还未来得及上牌的摩托车已经不翼而飞了。随后向他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昆北派出所报了案。 该车丢失后,为了方便出行,李先生再次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今年6月,他因为交通违法,车辆被扣,到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取车时,竟然发现他18个月前丢失的摩托车也在停车场。 海口市交巡警违法处理大队的负责人介绍说,交通违法所扣的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存放时,警方都会对车辆有关的信息进行登记,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模糊的,都会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对涉嫌的盗抢车辆,警方都会分类停放。如果有车主认得自己的车,可凭合法的证明来办理取车手续。 作者:纪燕玲 陈世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