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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走在文明路上--贵阳市精神文明办主任侯楠访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3:24 贵州都市报

  时下,贵阳市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创建文明城市,提出150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并力争在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给普通市民带来什么实惠,政府在创建中采取哪些措施,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日前,记者采访了贵阳市精神文明办主任侯楠。

  目的 让贵阳更美好

  记者:贵阳市委、市政府下这么大力气创建文明城市,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和效果?它与普通市民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它能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侯楠: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对贵阳市今后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作出了长远规划和行动指南,今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力争到2008年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其指导思想和最终目标是创建和谐贵阳,把贵阳建成更适宜人居、创业和发展的城市,使贵阳环境更优美,人民心情更舒畅,民主与法制氛围更浓厚,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友爱、诚信,整个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教育 “第一课”——文明行路

  记者:我们注意到,现在交警执法大多是对行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很少有对行人违法行路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实际上,行人乱穿马路、踩踏绿化带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在街头较为普遍。请问侯主任,在这次创建中对行人违法及不文明的行为,有没有相关整治的措施?侯楠:通过前几次的治理,现在市民的行路行为有较大改观,今后将对市民的行路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交警、协勤要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即将于7月份开展的市民教育行动中,各机关、学校、社区都要开展市民教育课,第一堂课就是文明行路课,还将印制50万册市民文明手册发放到千家万户,并请交警到机关、学校、社区上课,宣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对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等人行过街设施进行科学、合理、人性化的管理,消除天桥摆摊占道、卫生脏乱、地下通道不安全等因素,让行人有路走,走安全路。同时,对违法行路抗管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点整治市容环境记者:这次创建文明城市,将重点向哪些不文明的“东西”开刀?侯楠:主要是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创造舒适优美城市环境。以城郊接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饮食摊点、道路交通接点、建筑工地为重点,以延安路、合群路、兴关路、神奇路、瑞金路、头桥等夜市占道经营为突破口进行整治。重点有几个方面:整治裸地、眨眼石、都市陷阱。解决“都市陷阱”,对目前各类井盖被盗和损坏等突出问题,市政部门要预备各种规格的井盖及时恢复。加强对新建违法建筑的监控,对18条主干道和重要路段、景观地段上出现的新违法建筑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拆除。记者:贵阳市环境公报显示,造成贵阳市大气污染的两大“杀手”是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而可吸入颗粒物的一大污染源来自施工工地的扬尘。对工地不文明施工的行为的治理,是否纳入这次创建工作?侯楠:在创建中,要求工地围场施工,运输渣土不得超高且要密闭封运。道路被泥土污染时要及时冲洗,对行道树下的裸土要实行盖板或绿化。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方案。

  管理长效机制治反弹记者:前几天走在贵阳街头,我们听到有小商贩在议论:“现在全城都搞150天文明城市创建,你还敢摆摊啊?还是先做点别的,等几个月后再摆摊吧。”请问侯主任,这次创建只进行150天吗?侯楠:这次创建有明显的特点,在约束机制上,市委、市政府是采取“三令”的形式,把“三令”与责任人的工作实绩挂钩,还把纪检监察机关加入进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先下达整改令,然后下达督察令,再没有工作进展则下达告诫令。在行动攻势上,采取大力度、大范围的突击行动和长效管理相结合,150天的环境卫生整治、150天的交通秩序整治、150天的市民教育、150天的新闻集中宣传齐头并进,之后转入长效管理。记者:以前类似的创建活动也曾经开展过,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给市民的感觉好像是一阵风,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如占道经营、延安路的旧手机市场、卫生死角、城郊接合部的脏乱差等现象又死灰复燃。这次在治理这些顽疾上有没有针对性的举措?侯楠:以前治理过的地方出现反弹,这说明我们的管理水平不高,延安路的旧手机市场、占道经营、夜市百货摊和小吃摊等城市顽症,的确有损城市形象,现有关方面正在制订方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寻求一个能几方兼顾的办法来解决此事,还市民一个安全、整洁的行路环境。

  问责追究创建不力者责任记者:既然全市上下对这次创建工作都如此高度重视,那么,对创建不力、渎职、推诿等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怎样处理?是否要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侯楠:市委、市政府正在筹建创建办公室,并为办公室配备车辆、录音笔、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并不定期派专人会同新闻单位一起到各区市县巡查,把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曝光,并限期整改,暗访组还要定时回访复查。对各部门、各区(市、县)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不按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开展工作或失职、渎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改正、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岗位津贴、扣发年终目标奖、年终考评为不称职、停职离岗、责令辞职、降职、辞退等形式追究其责任。近年贵阳市各类创建成绩2000年,全国卫生先进城市。2004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内获此殊荣的唯一省会城市)。2004年,国家森林城市(全国首个获得这一称号的城市)。200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南明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05年,全国“畅通工程”B类二等优秀管理水平。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贵阳市近年来还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优秀旅游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等殊荣。 作者:贾华石云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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