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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分为五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3: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将开展相关评级工作,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将被曝光和警示本报讯 (记者 陈心华 通讯员赖明智)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说,我市将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方面的表现,进行诚信评级,并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向劳动者和有关部门提出警示。据介绍,劳动监察机构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和C级五个等级。首次通过劳动保障基准认证和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其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连续两年通过认证的,确定为AA级;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通过认证的,确定为AAA级。用人单位在前24个月内,发生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在评价诚信等级时以A级为基点,每违反其中一项降低一个诚信等级,直至C级。劳动监察机构今后根据不同的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的,用人单位诚信自律为主、劳动监察机构检查为辅;对认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连续三年审查合格的用人单位,授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称号,除有举报投诉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未通过认证和当年度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其列为主要监察对象。被评定为B和C级的用人单位将成为年度重点监察对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为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向劳动者和有关部门提出警示。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中,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基准认证是记录的两项重要内容。这两项制度是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推出的重要制度,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的两项检查。不同的是,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由用人单位自己提出申请,侧重点在劳动人权和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书面审查则是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检查主要方式之一,用人单位是被动的,不按照规定参加书面审查是违法行为。

  书面审查将成劳动监察执法最主要方式

  书面审查是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最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审查通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书面审查有关表格和资料。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违法举报专门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监察的结果,均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的主要依据。据介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定期和不定期报送其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要按规定参加书面审查。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基本标准认证:打造企业劳保名片

  劳动保障基本标准认证是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的综合性检查。即日起,用人单位可向同级劳动监察机构自行提出认证申请。认证分为普遍强制性标准认证和一般强调性标准认证。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照管理权限向同级劳动监察机构提出认证申请。认证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由劳动监察机构发给《厦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基本标准合格证》证书,注明其在审核期限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在市劳动监察大队网站上以中、英文公布认证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通过认证单位名单。认证需每年复核。这个认证主要是为了应对SA8000认证的需要。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由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发起并联合欧美部分跨国公司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制订的。中国商务部对它的准确定义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虽然在厦门还没有发生企业因未通过SA8000认证而被外商停单的情况,然而相当部分的出口型企业经常要应对欧美订货商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飞行检查”,越来越多从欧美订货商接第一手单的企业,每次出货前都要定期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开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情况证明。认证制度正是为自觉遵守劳动法的用人单位提供一张通往世界贸易的绿色名片。

  

  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

  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一)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二)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或者拒不改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发生涉及5人以上的故意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并经劳动监察机构调查属实的;(五)因用人单位责任引发5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者其他劳动突发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发生严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件的;(七)因安全生产管理疏失造成用人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导致职工重大伤亡的;(八)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九)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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