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荻生任市政府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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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3: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人大常委会上午审议修改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 本报讯(记者吴慧泉)我市第6批“荣誉市民”目前正在评审。今天上午,根据市政府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草案)。 据悉,《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我市开展了5次评审工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共有170人(其中4人已被撤消称号)。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办法》的部分内容已难适应当前形势,需要进行充实和完善。 上午,委员们对于《办法》修正案(草案)的参评条件、评审程序、证书签署、撤消称号的程序与条件等方面做了认真审议,并决定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与完善。 根据市长张昌平的提请,会议还通过了洪荻生担任市政府副市长的决定,同时免去徐模副市长的职务。洪荻生出生于1949年4月,历任原开元区区长、区委书记,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等职。任副市长一职前,担任市交通委主任(保留正厅级)、党工委书记兼市口岸办主任、市委候补委员。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