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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拆盗铁路护栏案在安徽宣判 8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3:39 中国新闻网

  为发不义之财,疯狂拆盗铁路护栏设施的8名窃贼,被上海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所辖的蚌埠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5年至10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总计金额8.8万元。据悉,这起全国首例拆盗铁路护栏设施案已于7月5日零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涉案的8名被告人均系江苏省江浦县农民,以家族为主体,其中有2对夫妻,1对亲兄弟,年龄最大的43岁,最小的31岁。

  2月3日零时30分许,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滁州站派出所获悉,在京沪铁路K938处附近有人正在拆盗铁路护栏网设施,公安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将正在转移赃物的王福贵、李如林、潘学林当场抓获,缴获被盗的护栏网片47张、槽钢32根、角铁和扁铁各90根,以及运赃工具农用三轮车、马自达三轮车各1辆。到案的潘学林交代了其他同案犯的逃跑方向,公安机关在潘的指认下先后抓获了李小玲、卢朝英夫妇。当月27日,公安人员又抓获了李小玲的哥哥李德保。同日,翟仕娣、姚军夫妇投案自首。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31日和2月1日、2日夜间,王福贵、潘学林等8名被告人,携带扳手、大铁锤等作案工具,拆盗津沪铁路苏皖交界处约3000米的铁路护栏网及附属设施。他们窜至担子站至东葛站间,拆盗铁路护栏网片127张、槽钢113根和角钢、扁钢各250根,总计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拆盗的物品除2月2日被当场缴获外,前2次均销售给他人,王福贵等人将销赃得款4300元平分。

  法院认为,王福贵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结伙盗窃公共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和较大,均应依法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福贵、李小玲各4年9个月有期徒刑、李如林5年有期徒刑、潘学林4年4个月有期徒刑、卢朝英4年6个月有期徒刑、翟仕娣、李德保均为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姚军10个月有期徒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郑妍、郭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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