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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难题 求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4:5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记者汤碧琴

  “劳动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为此,我们在整改工作中将紧紧围绕‘解难创优’的目标要求,破难题,求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光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一是创新就业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城乡统筹就业难。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劳动力市场对区域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作用,健全城乡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其次要继续全面落实用工补助、社保补贴、再就业援助补贴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利用,努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再次是要积极开展专场招聘、专窗受理、专线服务的帮困就业“三专”服务和“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再就业援助活动。另外要坚持以农村劳动力和被征地人员就业、“4050”人员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女性求职等专场洽谈会为依托,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难。为解决低收入人群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初步形成了《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宁波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低收入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将于近期出台。

  三是建立欠薪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难。将积极会同建设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建设,制订适用于建筑企业用工特点的劳务合同,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形式,完善欠薪保障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化解企业劳资纠纷。而且要依法从快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案件开通快速办案“绿色通道”。

  四是推出八项便民措施,着力解决劳动争议仲裁难。制订出台了导诉服务、案件快立、风险告知、“速审庭”办案、“一步到庭”、减免仲裁费、开辟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为困难当事人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八项便民服务措施。特别是对涉及女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生活困难而又急需治疗的工伤职工、病休职工、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时间、费用、执行和法律援助等方面都将予以优惠。

  与此同时,我局还将充分利用“12333”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劳动保障网站、局(处)长信访接待日、劳动力市场和综合服务窗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五大平台”,进一步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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