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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价格成争论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6:59 北京晚报

  在上午举行的听证会上,物业公司代表和消费者代表意见大相径庭

  本报中午消息(记者洪燕杰)《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今天上午举行了听证会,代表就《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发表了意见,政府指导价是否合理、首层电梯住户是否可以少交电梯运行维护费成为代表激烈争论的焦点。

  0.90元基准价是高还是低

  针对《收费标准》中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90元/建筑平方米·月,物业公司的代表普遍认为偏低,而消费者代表则普遍认为与经济适用房0.55元/建筑平方米·月的物业管理费相比,住宅物业费还是显得偏高了。

  北京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庆新代表认为,0.90元的基准价相对较低,1997年《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物业收费标准为0.85元/建筑平方米·月,七年后人工成本、能源价格、保险均提高了很多,尤其近年来价格指数不断攀升,而物业收费标准基本没变,显然不能满足未来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成本,就公共秩序维护费和清洁费来说,于庆新认为如果物业管理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如果按照标准收费,物业公司很难在服务质量与服务成本之间找到平衡点。

  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北风代表提出,业主和物业公司并不存在根本矛盾,收费标准的高低决定物业服务的质量,如果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公司的服务必然会下降,对于消费者来说未必是好事。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代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施鹤安代表则认为,与经济适用房基准价0.55元/建筑平方米·月相比,普通住宅0.90元的基准价偏高,因为两者提供的服务并没有多大区别,因此,差别不应如此悬殊。

  首层住户是否可以少交电梯费

  针对《办法》中首层住户只需交纳30%的电梯运行维护费,于庆新代表认为,电梯运行维护费是基于业权公摊,而不是依据业主是否使用或者使用频率高低,如果首层住户电梯运行维护费可以少交,会引发出很多新的矛盾,比如开发商空置的房子,不使用是否也要全额交纳物业费,盲人不用公共区域内的电灯,是否可以不交这部分的电费等等。施鹤安代表也表示,如果首层住户少交电梯费,会引发很多公共设施的其他收费矛盾。

  收费标准能否更多元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肖江平代表认为,各小区档次有很大差别,一个指导价很难适用所有小区,因此,政府应该针对不同消费水平的物业出台不同的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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