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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副市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9:21 法制晚报

  新华社济南7月4日电 7月4日下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信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初至2004年4月,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先后收受、索取共计折合人民币450.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李信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信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玉春正在德州服刑

  济宁市副市长李信的“出名”,主要原因是他曾向一位女性举报人下跪。

  今年5月25日,李信的举报人李玉春被山东省临邑县法院一审裁定“犯有窝藏罪”、“属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玉春的“窝藏罪”较为复杂,曾被广泛曝光的李信系列“下跪照片”中,有一张是李信当着李玉春之弟李登峰的面被拍下的。此后,李信等人多次给李玉春、李登峰打电话,要他们交出底片,李登峰在与对方见面过程中,遇5名陌生人挑衅,打斗中李登峰将一人扎死。

  法院判决认为,李玉春帮助其弟逃匿,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属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天上午,李玉春的辩护律师靳学孔表示,目前,李玉春正在德州看守所服刑,尚不知李信被判无期徒刑的事。

  作者:张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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