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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促疫苗贩子逃脱”的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23:55 红网

  安徽泗县夺命疫苗事件中的核心人物——非法供销商张鹏7月4日晨在合肥落网。这之前,自6月17日泗县疫苗事件发生后,张鹏就一直神秘失踪。泗县公安局负责人质问说,“媒体报道中过早将张鹏‘曝光’,使其在第一时间内得知自己涉案从而逃脱,这给我们的抓捕工作带来了困难”。(据7月5日《新闻晨报》)

  媒体过早曝光,导致疫苗贩子得知信息逃脱,这个说法让人震惊。看到新闻,人们的第一想法是,“多事”和“不分轻重”的媒体导致案件侦破困难重重。可是沉下心来仔细琢磨,发现问题没这么简单。可以肯定,“媒体的过早曝光使犯罪嫌疑人逃脱”在其他事件中有过发生,但就本案而言,我觉得当地警方这种说法有推脱责任、向媒体泼脏水之嫌。

  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有责任也有义务立即介入事件调查,并控制嫌疑人。这些疫苗6月17日注射完之后,马上就有很多学生出现异常反应,“当天就有两辆救护车过来把这些小孩送到医院”。这么严重的案情,按说当天警方就应该主动介入调查,然而遗憾的是,我查遍报道,也未见当地警方当时有什么行动。那么,媒体是什么时间开始介入报道的呢?直到6月23日下午出现异常反应的小学生李威经抢救无效死亡,新华社24日才首先进行了报道,而当时“夺命疫苗”事件在当地已经民怨沸腾了。媒体报道第一次提到非法供销商张鹏是在6月27日,那时张已经躲起来玩失踪了没有抓到。很显然,已经是“二次作案”的张鹏不会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事件发生后他能不闻风而逃,还要等到看媒体报道之后?而泗县公安局抓捕张鹏的专案组6月27日才成立,更让人怀疑,是不是之前一直没有重视“非法经销商”这个环节,直到媒体报道了才重视起来?警方采取行动手段太过迟缓,如果在疫苗异常反应才开始时采取行动,非法经销商就不会逃脱,何必事后把脏水泼向媒体呢?很显然,这是一种推脱责任的做法。

  另外,泗县警方抛出“媒体曝光促疫苗贩子逃脱”的言论,也有警告并指责媒体“多管闲事”的意味。也许在当地某些当权者的眼里,疫苗事件在全国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还引起卫生部和总理的重视,严重破坏了泗县的形象。这都是媒体惹的祸,如果你不报道,不就什么问题也不会有吗?因此,给你扣个大帽子,看你还敢来报道不?

  当然,这个案件也给媒体提了个醒。虽然在此事中,媒体不存在“过早曝光”的问题,但是相关问题还是应该引起重视。目前,媒体竞争激烈,记者和媒体本身出于传媒的责任和竞争的需要,在揭露一些大案为了“抢新闻”,部分案件甚至没有经过警方介入就迫不及待地报道了,有时确实会导致信息走漏给破案造成困难。在一些特殊案件上,是否也可以先和警方合作,破案后再进行独家报道呢?这是媒体协助破案的义务,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所在。泗县警方的言论虽然荒谬,但愿也能促进媒体在别的报道上的反思。

  总之,泗县警方“媒体曝光促疫苗贩子逃脱”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这个说法不但是为了给自己迟迟才抓到嫌疑人推脱责任,也有“恐吓”媒体别再关注这件事的之嫌。这种做法是很不妥当的。(稿源:红网)(作者:叶边鱼)(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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