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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标准文本下月起更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9: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妮 实习生/陈婷)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下月起,深圳市将更换新的劳动合同文本,新文本将增加劳资双方自主约定的内容,如增加了工资待遇、违约责任、其他事项的约定内容。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许少英介绍说,新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是劳动部门提供的参考文本,并不排斥别的文本。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合适,则不必更改。

  据介绍,深圳市劳动合同标准文本自2001年修改之后,逐渐出现一些与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深圳市存在着特殊的“一市两制”,旧的劳动合同文本仅适用于特区内的用人单位,宝安、龙岗两区则不能适用,明显不利于深圳市劳动关系调整的一致性,也不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新文本适应了宝安、龙岗区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内容上进行了更科学的设计,确保全市的统一适用。

  修改后的文本由原来的11页缩减为6页,使文本的形式与内容更趋精练,也更方便用人单位和广大员工的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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