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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庭审时吞下原始证据 法官称不会影响案件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0:59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小梅韩强)7月4日,记者从灵武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过程中,被告人趁审判员不注意,竟将作为原始证据的欠条吞吃了。

  6月22日下午,灵武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白银河诉张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辩论阶段时,张升突然请求法庭,允许自己对白银河向法庭提供的一张欠条进行核对。在合议庭进行商议后,审判员同意了张升这一请求。没想到张升几乎看都没看,就撕扯书记员递到他手里的欠条,边撕边将一些碎片塞入嘴里。见此情况,审判长立即叫来执法人员,对张升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此时,这张原始欠条已被张升吞掉了大半,只剩下残缺的2块。

  事情发生后,灵武市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对张升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审判员吴研告诉记者,张升的这种行为,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一种行为,司法拘留15天是对他这种行为的惩罚,不会影响本案的审理结果。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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