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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茶树官司庭上争论一天没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3: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丽英)昨天,“世界茶王”李瑞河状告《都市时报》、云南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一案在漳州中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唇枪舌剑展开激烈争锋,至晚上7点案件仍未审理结束,法庭将择期继续审理。

  争论焦点

  古茶树在核心区还是实验区

  古茶树所在地究竟属于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还是实验区,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实验区则可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也就是说,如果古茶树位于核心区内,不但不能设置保护设施,甚至都不允许人员接近。两被告认为,古茶树位于核心区内,在2004年3月云南省茶叶协会组织的一次考察中,专家们都看到了“千家寨”古茶树数公里前立着一根标明核心区的水泥柱。但在李瑞河起诉后,核心区的水泥柱标即被人撬毁、折断。对此,云南哀牢山自然保护区镇沅管理局局长付开诚出庭为原告作证。他说,1995年以前,由于哀牢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没有作出功能规划,管理局把古树长势良好的地方都视为核心区,并树了水泥标。1995年11月,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完成了《保护区总体设计》,并报经云南省林业厅批准。这个方案将千家寨古茶树景点列入旅游区并规划设计观景亭、房屋建筑等。在千家寨古茶树明确为旅游区后,管理局于2000年将“核心区”的水泥柱折断,并埋到地下,并非如被告所言在官司开打后才折断水泥柱。

  建碑立亭

  是保护还是损害

  邹家驹认为,在古茶树树脚砌石埂、立石碑、建亭子的做法破坏了周围的原始植被。对此,原告方认为,古茶树的根部在天福认养前是生长在一个斜坡上,部分根系已经暴露出来。建石埂、填土就是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这是经过专家仔细分析过才进行的。镇沅方面出庭作证,说明要在古茶树旁立石碑是许多茶叶专家的意见,他们认为立碑有利于保护。现在距古茶树约10米处所立的2块石碑,是先从别处抬土将地面垫高,然后又在所垫高土里竖立石碑的,根本没有破坏原地表层。

  千年老枞=2700高龄古茶树?

  被告方向法庭提交了一罐外包装写有“千年老枞普洱茶”、印有千年老茶树图片的茶叶,以此证明天福集团确实采摘了老茶树上的茶叶并制成干茶销售。对此,原告方反驳,千年老枞不等于野生的古茶树,更不等于树龄2700年的古茶树。

  被告观点

  《都市时报》:消息来源合法

  在昨天的庭审中,第一被告《都市时报》认为,引起争议的文章《寻普洱茶之源》,由云南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撰写,消息的来源是云南茶叶协会组织的一次古茶树考察活动。作为报社,有理由认为这样的新闻来源是合法的,刊登这样的文章符合新闻用稿的原则。这篇文章并没有明确提到“李瑞河”、“天福集团”,只是称“中国台湾居民”,因此李瑞河作为本案的诉讼主体不合格。这篇文章发表后,并没有使李瑞河的社会评价降低,没有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邹家驹:文章内容属实

  第二被告邹家驹说,在那次考察活动中,专家们考察了古茶树的生长环境后都认为,茶树生长需要酸性土壤,而茶树周围设施在建造过程中使用的砂浆和水泥具有碱性,从而改变了土壤的化学成分,这是造成古茶树生存状况恶化的最主要原因。至于“每年索要10公斤干茶”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确确实实是在考察过程,由古茶树管理处的人员亲口说出的,当时在场的许多专家都听到了。邹家驹还申请了三位证人出庭,证明当时他们都在现场听到了该说法。(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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