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WTO为教学框架培养特色法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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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5:13 法制日报 |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简介 本报记者 郭佳平 以国际经济法专业为龙头,以经济法、民商法专业为基础,形成以WTO为中心框架的教学体系,为各国公司、从事进出口对外贸易及海外投资培养人才,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养法律工作者是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IBE)创建于1951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建立的专门培养对外贸易人才的高等学府,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于1989年1月在国内率先成立了校董会。李岚清同志任第一届校董会主席,荣毅仁、霍英东等任名誉主席,现任校董会主席是国务委员吴仪。学校具有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和“外经贸、金融”综合学科教育资源的优势。 法学院成立于1984年。其前身为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该校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法学院现有教师39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19名,博士生导师7名。他们大都参与社会实践,教师中有60%的教师在全国185家仲裁机构中担任仲裁员,有十几名教师还应聘在美、英、法、韩等国的仲裁机构中担任仲裁员,他们将大量的真实案例带回课堂,使教学有较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现任院长、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商法学会会长,并兼有英国伦敦GAFTA、法国、韩国、日本商事仲裁院仲裁员等职,曾参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公司法、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由他创办的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成为法学院毕业生接触法律实践的实习基地。 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培养的法律人具有两大特色:一是外语能力突出;二是经贸知识丰富。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学院把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养法律人才作为办学目标,培养学生成为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三会”人才。法学院始终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 法学院教学特色十分鲜明,开设的国际商法、比较公司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并多数采用英文原版案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该院教学的一大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