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农民人均负担仅3.4元(聚焦·三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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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2: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前年交38.8元,去年交3.6元,今年上半年,村里没有来收过一分钱。”浙江海宁市丁桥镇新仓村74岁的村民朱雪林日前在接受农民负担调查时说:“真没有想到现在用不着交费了。” 如今的海宁农村,有40多万农民与朱雪林一样开心。据海宁市财政局日前公布的全市农民负担最新统计显示:200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399元,比2001年增加1783元;而 税费负担总额却由2001年的4506万元下降至173万元,农民人均负担也由88.65元下降为3.40元,减少了85.25元,整整下降了25倍。据悉,这与海宁市坚持全面实施以“减调改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密不可分。2002年起,海宁市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认真做好涉农价格、收费清理和公示工作;逐步取消向农民固定收取村公益事业资金;建立新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渠道;农业综合开发中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避免将以资代劳变成常规性收费项目;村级组织开支来源则采取以集体经济收入为主、村内自筹和财政补助为辅的办法解决。此外,严格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规范农民负担监督卡,落实农民负担统一收据,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收费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实效,海宁市还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同时,将推进镇(街道)、村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人员,加快职能转变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该市由原来的224个行政村撤并为161个,村级组织人员从原来1050人精简到805人。仅此一项,全市减少村干部年工资性支出435万余元。 (沈达)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0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