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学者研讨听证制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2:12 青年参考 |
7月1日,由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中评网、公民参与立法网主办的“中国听证制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中青记者之家举行。 会议的组织者、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何包钢教授指出:自《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等写入听证程序,这一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行政决策过程之中。但是,中国法律并没有关于听证会的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存在许多需要改善的 地方。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中国社科院莫纪宏、北京大学王锡锌、上海交通大学朱芒、苏州大学杨海坤等参加。专家指出,需要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作出修改或法律解释,应当将“影响相对人及众多第三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纳入《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修改或作出法律解释。 (熊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