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较真”铁老大“服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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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2:43 燕赵都市报 |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硕士研究生郝劲松状告北京铁路局列车售货不开发票一案有了结果。6日,郝劲松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拿到了北京铁路局送来的60元地税定额发票和25元的诉讼费,这起公益诉讼,最终以郝劲松胜利而划上句号。 据记者了解,2004年底,就在郝劲松和“铁老大”就发票问题“较真儿”的时候,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两个通知,明确规定铁路旅客在站车消费时,站、车必须向其提供发 票,做到依法纳税。郝劲松以不开发票等为由,先后数次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等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