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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玫瑰手留香(潮涌珠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4:4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7月1日,我国内地首部专门针对义工及义工服务的法规———《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义工条例的实施作为一个令人瞩目的信号,标志着我国义工事业进入了理性发展的崭新阶段。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最先在深圳出现并非偶然,是义工事业在深圳发展壮大,走向成熟的一种直接体现,从深层次上反映了深圳市民心理状态和生活态度的改变。深圳是改革开

放的前沿阵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开放的经济条件,发达的经济生活,让深圳市民不再仅仅将眼光盯在经济的高速运转上,不再将经济利益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主要方面。人们开始向更高的生活质量、更高的生活境界看齐,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精神生活,在闲暇时间把助人为乐、义务劳动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需要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呼唤一种淳朴的友爱和心灵的释放。

  深圳是全国首创义工联合会组织的城市,也是全国人均义工比例最高的城市。深圳义工注册人数已达6万人,参与过义工服务的市民超过300万人次。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深圳的义工实践了义工最本质的精神,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这种精神传递给了广大深圳市民。最新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4%的市民认为义工是值得自己尊敬的人,有91%的市民表示愿意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义工服务已经成为深圳市一道靓丽的风景。

  随着义工在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作用日益明显,随着法制化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随着“以人为本”思想在社会生活中的日益凸现,义工法规的出现势在必行。日前,出台的《条例》,对义工事业在我国的推广无疑有巨大推动作用。首先,从法律角度界定了义工的服务范围。以前一些单位和个人本着“义工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在一些会议场所,拉大批义工去当听众扎场子或在一些纪念活动中,拉义工去搞活动“凑热闹”,完全将义工当“免费劳动力”来使唤。《条例》明确规定义工的服务范围是帮困助弱、扶贫支教、环境保护等,需要义工的单位必须先申请,义工有权利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其次,义工的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化,以往有时一项公益劳动,几个义工组织同时派人参加,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工作效率低下。《条例》的颁布有效地杜绝了这一情况,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政的局面。再次,义工的安全得到保证,义工服务更加人性化。

  义工并不只是有爱心就足够了,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相关技术知识,还要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深圳市《义工条例》的实施,在我国是第一次为义工的发展配上了法律通行证,对我国其他地区的义工事业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7月0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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