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中暑算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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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川大华西第四医院院长杨跃林昨日表示,像环卫工人等一旦中暑应该享受职业病待遇。他们整天在室外露天工作,中暑正是职业产生的危害,属于职业性健康损害。职业性中暑是可逆的、不严重的职业病。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工人享受职业病的待遇,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算作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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