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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款潜逃贼喊捉贼 业务主办自投罗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2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郑醒通讯员祁爱联)一名公司业务主办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巨额存款占为己有,却在逃跑过程中,忘记了巨款的存放位置。情急之下报警,并最终在讯问过程中让自己的罪行曝光。日前,东莞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这名窃贼有期徒刑二年。

  李强是陕西石泉县城关镇人,今年1月,他利用担任东莞市××纸张有限公司业务主办

负责存款的职务便利,携带公司现金人民币26万元逃到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欲购买当天开往湖北省云梦市的火车票。事有凑巧,当天车票已卖完。李强只好购买了3天后的火车票并登记入住该镇××旅店的401房。李强领取钥匙后一心想尽快把钱藏好,情急之下却走错房间,拿着401房的钥匙去开301房。凑巧的是,他竟然打开了301房的房门,而且刚好301房无人入住。做贼心虚的李强一进301房就将赃款藏于电视柜内。当其购买生活用品返回登记入住的401房时,发现其房门敞开并有服务员在拖地。李强马上去翻电视柜,发现里面不见赃款。李强怀疑赃款被盗,随即报警,并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

  公安人员在301房找回了20多万元的现金。破案后,公安人员缴回了全部赃款,并发还给受害单位。

  作者:记者郑醒通讯员祁爱联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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