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校招生广告要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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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2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又到了各高等院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时间。为加强广东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保障举办者、学校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昨天,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指出,凡经批准的民办学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刊登、播放,或者学校自行张贴、散发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均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通知强调,民办学校未履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手续而擅自在媒体刊登、播发,或通 过其他形式张贴、传播、散发招生简章、广告的,或者备案后擅自更改有关内容的,或者未办理续期备案手续而使用超过备案注明的有效期限的招生简章、广告的,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对有关学校和媒体予以通报批评;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信息时报》供稿)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