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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药品层层加价内幕(手术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6: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李晓宏

  “卖药的,劫道的”,这个有点极端的说法,折射出人们对“虚高药价”深恶痛绝的心态。

  近年来,有关药品降价的消息几乎年年有,却没有今年这般引人注目。据报道,国家

发改委近期将出台历史上最大幅度的药品降价方案,医药企业闻讯反响强烈,降价方案可能要推迟。

  降价的一波三折,使牵动人心的药价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在今年“两会”上曾披露:出厂价仅4元的某药品,在卫生系统招标中涨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飙升至80元。20倍的增幅,虚高得离谱。这种药品零售价严重偏离出厂价的“怪现状”,不知让多少患者望医兴叹,让多少厂家钵盈盆满。据业内人士分析,我国药品销量的80%在医院,如果此次药价平均降幅达60%,一个药品要想过关斩将进入医院到达患者,结局可能会是微利、无利甚至倒贴。这大概就是众药企对“降幅”如此敏感的原因。

  那么,一个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里,途中要经过几道关口?要支付几多费用?近日,北京某医药公司的一些知情者向记者讲述了其中的内幕。

  明明白白观药价

  零售价、批发价、中标价、法定医院价、患者终端价,“价”中藏玄机,一个药品“价格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叫法了,如今药品价格只称批发价和零售价。”一位业内人士首先纠正记者对药价的认识。他说,按规定,成本加15%利润是批发价,批发价再加15%是零售价,但眼下药品的定价规则是“反弹琵琶”:药品生产出来后,厂家先定零售价,这个价格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或审核(医保目录药品)。零售价除以1.15,便上溯到批发价。如药品零售价115元,批发价便是100元,但其成本决不会是87元,利润绝对数倍于15%。

  “‘上帝’多,空间不能不大。”为了给“公关”留出足够费用,药品生产企业把药品零售价定得很高,即便药品招标时,各竞标单位也保持默契,把中标价维持在只比批发价低5%—20%的高度。

  中标药品进入医院后,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医院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15%,作为药品在医院的销售价。这15%的利润是医院的合法收入。

  遗憾的是,这个规定没有很好的执行。例如,在北京医疗市场上销量名列前茅的抗生素甲酸左氧氟沙星,其100毫克片剂型的中标价是19.21元,若按国家规定加价15%,应卖22.09元,而患者在多数医院拿到的实际价格却是24元。这是什么价?“药品的零售价,即国家最高限价。”

  该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药品进入医院的中标价通常为批发价的80%—95%,批发价加15%是零售价。按零售价出售,医院的利润就是批发价的20%—35%,高于国家规定的中标价(比批发价低)的15%。

  由于医院利润与药价的种种微妙关系,所以,很难走出一个药品价格越高,销路就越好的怪圈。

  清清楚楚看“公关”

  门槛费、临床费、统方费、赞助费……一切费用,药价埋单。当我们眼巴巴地望着“大处方”上的“天价”瞠目唏嘘时,怎能想得出它有那么多五花八门的名目。这些一个都不能少的名目,至少占药品零售价的30%。

  事实上,一些厂家将药品交给医药公司代理时,出手价只是批发价的20%,有的甚至更低。药品以批发价20%的价格出厂、80%的价格中标,中间60%的价格,除了商家的成本和利润外,留出的是各种“公关”费用。

  目前,招标采购基本覆盖了大中城市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标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中标并不意味着药品就一定能走进医院。

  药品要进入医院,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自行营销。国内一些大型医药集团,如双鹤药业,本身就有经销公司,药品由自己的医药公司负责销售。二是委托经销商代理。三是由跟药厂和医院都很熟的个人牵线运作。

  一位知情人士给记者举例讲述药品在医院的“通关”流程:

  假如我与本市某三甲医院一临床科室主任特别熟,我代理的中标药品又为他们所需,这时先请科室主任给药剂科打用药申请,而后拜访药剂科主任,也许还要见主管副院长等,这样药事委员会那一关就基本通过了。此时分管院长可能说,你交笔赞助费吧———这是进入医院的“门槛费”,一般3000元—10000元不等。

  药品进入医院,还不算大功告成,要最终送到患者手中,还离不开有处方权的医生。于是,要在医生身上下功夫,请客、吃饭、娱乐……但最重要的是开方提成,圈内称为“临床费”,一般为药价的30%左右。

  给医生回扣,就要统计医生开药数量。擅开“大处方”的医生大都有一本账,上面记着开出的药量,甚至时间和患者姓名。不过有时患者也不买“账”———或因囊中羞涩,或因钱没带够,或被高额药价吓跑,害得医生账上的数字也有虚高现象。

  因此,获得确切数字还需药房帮忙。当然,这个忙不能白帮,一个方2元钱,这叫“统方费”。

  此外,还别忽视了库房。否则,患者拿药时,库房说没有。药品压过期,损失就大了———药库管理费也是不能省的。

  在药厂和药商眼里,医院权力最大者莫过于药剂科主任了。这位业内人士介绍说,前些日子,某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向我们公司和另外一家药厂开出一笔价格不菲的赞助费,我们反应慢了点儿,对方抢先交上了,于是我们在这家医院一种用量很大的药就被叫停了。现在,追着药剂科主任交钱,人家也不要了。科主任的能量也非同小可。如果他想帮你,即便你的药品与对手竞争时败北,也不能说你就输定了。科主任掌握药品使用权,由于同类药品替代性强,他就可以选一种替代药品让科室医生们用。竞争对手见自己这种药3个多月没销量,就会主动撤下它。于是,你的药就顺风顺水地进入该院药房。

  对于这两位“重量级”人物,“临床费”的比例自然要有所倾斜。

  不过,以上销售路数并非“全国上下一盘棋”。这位知情者指出,国外制药企业与我国医院打交道时,“游戏规则”不一样。它们侧重学术推广,重视帮助医生提高专业水平,因此,支持政府公共卫生事业、组织学术会议、给医生提供出国深造机会多,而给个人回扣少。

  如何看待药价虚高现象?北京某三甲医院的院长说,医院的收入主要靠三块:政府财政拨款、药品加价收入和医疗技术服务收入。这些年,国家卫生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政府对医院的补贴也随之锐减,如今还不足医院年收入的5%。财政补贴基本取消,医疗服务价格又偏低,不在药品价格上想办法,医院何以生存?为此,国家给了一个政策———药品可以加价15%,这就是所谓的以药养医。现在,各医院的年总收入中,药费收入占40%—60%,少数中小医院高达70%—80%。以药养医的体制是导致药价虚高、看病贵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不解决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问题,药价虚高就很难根治。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07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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