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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贪污、受贿罪 焦作市委原副秘书长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0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新通讯员李高锋)7月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焦作市委原副秘书长李应良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应良犯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应良,1993年5月至2004年4月任焦作宾馆总经理,1997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焦作市委副秘书长。法院审理后查明,1994年底至2002年8月,李应良利用职务便利,以购

买工程材料为名,采取假发票报账等方式,将焦作宾馆公款160多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另外,李应良还收受个体包工头朱国民、焦作市广安公司经理何云国等人贿赂款共计123.8万元、1800美元,并在承揽焦作市宾馆工程、争取焦作宾馆出售迁址后的土地开发权等方面为行贿人提供帮助和便利。李应良到案后多次翻供,拒不承认有犯罪行为,据不供述赃款下落。②10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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