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市无“肇事”甲肝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8:3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自6月中旬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卫生防保所擅自组织乡村医生对该镇19所中小学学生接种甲肝疫苗,百余名学生出现异常反应后,我市市民也对此产生疑虑:宁波是否也有类似疫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表信息,经核查,我市没有“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请市民尽可放心。

  据介绍,自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27日下发了

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肇事”疫苗的紧急通知。我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通知辖区内疫苗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因我市目前只有疾控中心负责购进此类疫苗,经过各级自查,我市从未购进过相关批次的甲肝疫苗。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