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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许可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8:44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杨通河贵州省人民政府7月5日上午向该省首批2464名行政复议人员颁发“资格证书”。据悉,贵州是我国首家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许可的省份。

  根据该省颁行的相关政府规章规定,在贵州省行政复议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同时规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的取得,须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属国家公务员或其他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人员,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

者大学本科以上非法律专业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经全省统一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可取得资格。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法制工作满3年;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法制工作满4年;或者45周岁以上,连续从事法制工作满5年,经省政府法制工作机关考核合格,也可取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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