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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楼巴理由充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9:43 南方都市报

  岭南话题之郭巍青专栏

  洛溪大桥实行交通管制,楼巴问题成为新的焦点。根据统计,番禺至广州的楼巴有500辆之多,大约九成楼盘都有配套,日发车量在3000次左右。交通管制方案限制7座以上车辆(编码公交车除外)通行,楼巴即在被限制之列。于是大量依赖楼巴出行的市民在毫无心理准备之下,忽然要面对选择的困境,不免怨声四起。按照记者的调查,在洛溪桥脚两边居住和

上班的市民,其日常出行将因为限制楼巴而受累。楼巴绕行番禺大桥和华南快速后,将增加十几公里路程,路上耗时也会相应增加20-40分钟。

  在这个焦点问题上,首先需要讨论一下交通管制与限制楼巴之间的关系。虽然一停止收费,专家们就发现洛溪桥不安全,这巧合也未免蹊跷了一些。不过,只要有科学的依据支持,为安全计而限制交通量,这个道理大家都能接受。然而,必须限制交通量,与必须限制某种车辆,两者不能直接等同。不必请教逻辑学专家,中等智力水平的人就能明白,人饿了必须吃饭,绝不等于人饿了必须到某某饭店吃饭。我们看到专家们论证了大桥可能有安全隐患需要限制交通量,但是专家们并没有论证过需要限制楼巴或其他车辆。所以,仅有关于桥梁安全的科学论证,不能直接推论出要限制楼巴。如果强行推论,在逻辑上叫做“非法跳跃”。如果我们的政策逻辑含有这种“非法跳跃”,那就真如批评者所指责的,是一种粗糙的政策。

  任何政策都是在分配利益,同时也是在分配风险,分配麻烦,分配代价。限制交通量的政策,将通行的利益分配给某些人,同时将风险、麻烦以及代价等等分配给了另外一些人。为什么有些人“应该”承担多一些呢?这必须有对大家都说得过去的理由。任何一项政策若要做到公平,必须基于尽可能多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的理由,要从寻找和建立这种理由开始,而不是从某些局部的管理方便开始。尽管洛溪桥的交通管制是一个复杂问题,牵涉到的利益很多,但必定存在某些基本的共识,可以成为政策的基础。

  首先,总有人对洛溪桥的依赖更大,其他人的依赖相对要小。若要管制,应该是后者让前者。凭常识就能知道,在洛溪桥周边生活和工作的人,当然对洛溪桥的交通依赖最大。对于这些人来说,明知洛溪桥经常堵车,依然要天天从桥上过,因为别的选择只会更费事。而对于其他很多人来说,避开洛溪桥,哪怕多花点钱,未尝不是更为理性的选择。假如承认这个道理是人人能接受的,那么,若是交通管制使前者受损更大,这个政策就是有问题的。不能否认,怎样区分这两种人群,技术上有很大的困难。暂时只能说,先要承认这个原则,才能指望在这个方向上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否则还谈什么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政水平?同时还要说,让楼巴通行恰恰是技术简便而合情合理的。

  其次,在限制车辆数量的同时,让尽可能多的人通行,相信这也是人人能够接受的道理。无庸赘言,车要过得少,人要过得多,这就意味着公交车和楼巴优先。

  再次,围绕洛溪桥交通问题,基本的政策目标是“不怕慢,只怕断”。洛溪桥是个瓶颈,这个客观状况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改变。因此,基本不能指望不出现拥堵,也不必求快,过得去就行。相信这也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道理。而这意味着,需要在交警的疏导技术和司机的驾驶道德两个方面着重下功夫,在通行的秩序、数量和速度三者间谋求最佳结合。

  把所有这些结合起来说,就是首先让最有需要的人通行,在此基础上让尽可能多的人通行,然后考虑让尽可能多的车通行。按照这样层层递进的关系来考虑,没有理由限制楼巴。如要限制,就应该有更多的公交车作为替代。

  限不限制楼巴本身是很“广州”的地方问题,但是其中涉及到的管理与决策考量却具有普遍性。一般来说,除非情势紧急或有足够明显的理由,凡是涉及大量公众日常生活的政策措施,不应该搞突然袭击。不妨有一个观察期,先沉住气,看清楚停止收费以后洛溪桥的交通变化趋势再作定夺。与此同时,让相关公众讨论,大家将心比心,彼此澄清利益,各方建立共识。以最具有普遍性的、经得起讨论的理由为基础,所设计出来的政策才能理直气壮。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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