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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须装好水表逾期最高罚款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9:54 南方日报

  取水户请注意——

  月底前须装好水表逾期最高罚款3万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月底前,各级取水户必须安装好取水计量设施(即水表),预期不装的取水户将被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东莞市水利部门还将对取水户

进行逐月抄表备案工作,作为年审的依据。

  水利部门近日发出通知,敦促凡是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户,必须于2005年7月底前完成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工作,否则将处以适度罚款。各取水单位可自行选择经国家认可的生产厂家及其产品型号的计量设施,但均必须配备时间累计器,经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市水利局表示,各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取水计量管理工作,取水户在每年年底申报《取水许可证》年审时,要将《取水计量登记表》上报水利局,作为年审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市水政监察支队必须对所负责的取水户进行逐月抄表备案工作;东莞大围、福燕洲围、挂影洲围、东引工程管理处和7个中型水库负责的取水户可视具体情况实行按季度抄表;各镇区水利管理所负责的取水户实行按季度抄表。其中,水利局将对全市取水户的取水情况作不定期的抽查。

  对逾期不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用户,市水利局将按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况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将一律不予通过。凡年审未能通过的取水户,水利局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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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厦自来水价格上调

  居民用水1.5元/立方米

  本报讯 (记者/欧雅琴)从7月份开始,塘厦镇自来水价格全面上调,其中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价格上调为每立方米1.5元。

  这次自来水价格调整经东莞市物价局核准,具体调价方案是: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为每立方米1.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1.65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1.75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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