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愿赔6万元 家属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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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0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就水坑“吞噬”男孩一事,莆田涵江梧塘镇政府派工作人员前往九峰村进行协调,村领导、死者家属以及厂方代表出面协商。厂方愿意赔偿6万元,但与死者家属要求的15万元赔偿相差甚远。 死者的堂姐说,孩子死了,这对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厂方仅答应6万元的赔偿,这是他们不太能接受的。 据死者一家属介绍,目前孩子的父母不忍心那么快就将孩子的尸体火化,因此,孩子的尸体仍放在福山火葬场殡仪馆冷冻着,一天需要240元的费用,5天后一天的费用高达500元,孩子父母要承担这笔费用相当困难。 据九峰村村委会方主任介绍,作为村委,他们只能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如果一直协调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负责协调此事的梧塘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辉亮表示,他们将对此事积极协调。如果双方协调未果,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