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也要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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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杨进 通讯员吉小江、郑创彬)近日,白云区陈田村的范小姐反映,她在某超市买了一双断码凉鞋,没穿几天鞋底就断了。当范小姐回超市理论时,超市以特价商品不享受“三包”为由拒绝退换。 记者了解到,市内多家超市、商场为了吸引顾客,均设置了“特价、打折商品”摊位,商品价格往往比原价格要便宜很多,但顾客埋单后,付款单上却清楚地显示为“限期特卖,概不退换”。 律师饶女士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特价商品”不管降价幅度多大,都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因为打折降价是商家促销手段,所售的商品并不是商品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品,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有权享受“三包”服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