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没跳出体制内自我监督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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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练洪洋 外聘社会人员进行“地下”监督,用暗探盯梢的方式反腐,名不正言不顺。试想一下,现有体制内有几套监督、反腐班子———纪检、检察、监察、反贪、法院等等,他们要钱有钱,要权有权,专门负责领导干部廉洁工作,想查谁就查谁,结果都未尽理想,凭什么让我们相信从社会上请来的“地下”工作人员能担负反腐重任? 其次是,干部观察员凭什么冒险去监督、举报违法乱纪的干部?虽然涪陵区委组织部信誓旦旦表示对干部观察员的职务、姓名等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但是这种保证靠不靠得住,实在很难说。举报领导干部腐败的风险谁都清楚———轻则受到打击报复,重则遭到谋害。那为什么还有人甘受风险而举报腐败?纵观举报者,他们的举报动机多半是因为切身利益受到腐败分子的侵害,或是可以从举报腐败中获益。而干部观察员既没有利益受损,更不可能直接获益,他们用得着冒着风险干吃力不讨好的事吗?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叫个人付出成本而让公众受益的事,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干的。 此外,如果干部观察员“观察”到区委书记、区长违法乱纪怎么办?区委书记、区长能在替举报者保密的情况下,公开处理自己吗?“地下”监督,最终还是“地上”处理———被监督者又是腐败的处理者,这种监督能有效果吗?干部观察员制度并没有跳出体制内自我监督的怪圈,因此也就别指望它具有法治的刚性。(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