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2家房地产企业收定金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3: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月起,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产项目违法销售的,将被重罚并曝光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在国家强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形势下,一些房地产企业竟然“顶风作案”。从6月房产新政实施以来,市国土房产局依法对22家涉嫌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收取预付款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其中4家立案查处和罚款。

  据介绍,在房产新政实施之前,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火爆的情况下,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收取定金等行为可以说相当普遍。购房者为求得一处房产,也习惯于先缴定金。但近来房地产市场的观望情绪渐浓,一些原来缴了定金的购房者,内心也产生动摇,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未果的情况下,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市国土房产局执法监察处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群众举报,目前查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擅自进行预售,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预订款等;二是每笔房产收取3至5万元的定金;三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以抽签的形式抽房子,抽到者要按一定比例交定金;四是进行内部认购。

  有关负责人说,从本月起,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产项目,如果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销售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近期,市国土房产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举报电话5108120。

  (厦门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