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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维权”强收过江费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4:17 桂龙新闻网

  家住上思县明哲村的黎某,是老实本分以耕种为生的农民。黎某家的耕田与明江河相临。但一些采沙老板把到明江河采沙当成“淘金”,纷纷到有关部门办理了采沙许可证。长期的挖采,使江水变浑,导致河道两岸塌陷,黎某所种的禾苗因此受到严重损失。

  黎某多次找到采沙老板协商赔偿,但总是不欢而散。采沙老板以他们的采沙经过合法批准为由拒绝赔偿,并继续从事采沙活动。而黎某认为采沙老板故意为难自己,便纠集亲属

,拿着柴刀,划船堵在河道中间,对抽沙的船收取所谓的“赔偿费”,用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每一船沙按船的大小收取40到10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船主不给钱就被暴力夺取。一次,一个新来的采沙船主因不了解“行情”拒绝给他支付过江费,与黎某发生争执,黎某跳上船挥舞柴刀把船砍坏。在短短半个多月,黎某共向18艘采沙船收取“过江费”1500元。后因被受害人举报,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近,上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收取所谓“赔偿费”为借口,采取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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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快报 责编:黄珊 作者:邹优健 韦志勇 农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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