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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女友后造盗窍纵火假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4:26 信息时报

  情侣分手,惨剧收场。一广东英德籍24岁酒楼打工者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与女方起争执后将其掐死。为逃脱法律制裁,他拿走女友手机及现金2000元,并点燃煤气炉企图烧毁现场证据,伪造入室盗窃纵火的假象。昨天,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放火、盗窃三项罪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陈某与罗某原是在广州市一海鲜酒楼打工时相识相恋的情侣,恋爱1年多。

  2004年11月5日晚8时许,陈某跟随罗某到其位于荔湾区光复南路的租住房准备共进晚餐。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罗某突然提出两人性格有差异,无法相处,要求分手。陈某听后震怒,随即与罗某发生激烈争执。推撞中,陈某死死掐住罗某颈部直至其停止呼吸,当场死亡。

  冷静下来的陈某意识到杀了人,十分恐慌,为了掩盖罪行,他从罗某手提袋里拿走其白色三星288手机(价值587元)和现金2000元,并将屋内煤气炉移至罗某床边用报纸引火点燃,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后因罗某的邻居发现起火,及时报警并立即扑救,罗宅未酿成大火。警方接报后赶到现场,发现罗某尸体倒卧在床上,下身赤裸,屋内部分物品被烧毁,损失约1000元。

  2004年12月8日,陈某在其越秀区惠福路租住房内落网。据警方证据显示,陈某在案发后第三天即2004年11月8日于海珠区北的中国银行存入2000元到其个人存折,金额与罗某手袋丢失的2000元吻合,而罗某的白色三星手机也在陈某处被找到。

  昨日庭审中,陈某对其杀人放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极力否认有杀人故意,称杀人全因一时情绪失控,并否认了盗窃罗某2000元的指控。

  广州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时报记者邬科李朝涛(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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