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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打工遇难无人管家乡司法出面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5:38 大众网-农村大众

  2005年6月2日,对莒南县团林镇北团林村36岁的李金花来说是一个黑暗的日子,在胶州打工的丈夫赵东刚不幸遇难。举目无亲不懂法的她,在面对拒不赔偿的黑工头时,拿起电话拨通了家乡的“12348”进行求助。令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一个电话使问题很快得到了圆满解决。

  38岁的赵东刚是家里的顶梁柱,老小一家5口人的生活就靠他外出干建筑维持。没想到

他正在垒墙时,墙体突然倒塌,他被砸在墙下当场死亡。李金花闻讯后匆匆赶往千里之外的现场,包工头鲁某只是安慰了一下,却闭口不谈赔偿的事。身在他乡的李金花孤独无助,抱着丈夫的尸体号啕大哭。万般无奈中,李金花想起了村里街上“拨通12348,法律服务送到家”的标语,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向家乡团林镇司法所求助。

  团林镇司法所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明淑华、司法所所长徐恒旗、副所长于安富组成的救助小组,连夜查阅资料、研究救助方案,并于次日凌晨4点出发前往胶州市。6月3日8:00左右,工作组到达事故发生地。当时,李金花已彻底绝望了,正准备背着丈夫的尸体游街抗议,以这种最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对黑包工头的愤慨。工作组立即阻止了这种行为。经了解,事故原因是施工时缺乏安全保护设施,包工头鲁某应负主要责任。鲁某系当地人,担任该镇驻地村支部书记,家中兄弟七人,号称“七只虎”,个个腰缠万贯,在当地有着雄厚的经济势力和庞大的社会关系网。工作组决定向当地政府求助,同时向胶州市安监局报案。当地政府接到求助后,立即安排人员协同工作组工作。

  真刀真枪的较量开始了,自恃有钱有势的鲁某盛气凌人,根本不把工作组人员放在眼里。在双方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鲁某最终同意赔偿但表示只赔偿3万元。工作组人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工伤保险条例》及胶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发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在法律依据面前,鲁某傻了眼,态度也明显好转,最终商定由鲁某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补助金、抚恤金、丧葬费等12.6万元,并立即支付。死者在医院抢救期间的一切费用及来处理善后工作的死者亲属的生活费交通费以及运尸费约3.6万元也由鲁某承担。

  6月26日上午,拿到赔偿金的李金花搀着82岁的公公拉着11岁的儿子,来到团林镇司法所致谢。

  注:文中人物赵东刚、李金花为化名。

  薛高俊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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