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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红帽”上街“劝丐”(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5: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600“红帽”上街“劝丐”(图)
  成都市成立全省首支救助服务队,出台系列救助清理流浪乞讨人员新规

  记者杜成实习生王迪川摄影谭曦昨日上午,总府路、盐市口、杜甫草堂和武侯祠门口等繁华地带、交通要道出现了一批“不速之客”,他们清一色戴着印有“成都救助服务”字样的小红帽,宣传救助法规,劝导、告知流浪乞讨人员,并协助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清理护送流浪乞讨者。

  昨日,由600人组成的成都市救助服务队成立,并在当天就走向街头,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及时救助,这是全省首次大规模利用社会力量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

  【目击】

  服务队出马假乞丐开溜

  昨日上午,成都市救助服务队进行简单的宣誓仪式和授旗仪式后,几百名志愿者就走上街头正式“上岗”。

  上午11时,4名服务队志愿者来到青羊宫附近。路边,一个30多岁、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正怀抱一个不到1岁的婴儿向过往路人乞讨。烈日下,小孩晒得不停地眨眼睛,而中年男子似乎并不在乎,他不时紧张地偷窥着过往路人。“你家在哪里?有什么困难?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吗?”志愿者们蹲下来询问对方,但对方却支支吾吾,神色更加慌张,最后,他抱起小孩拔腿就跑。志愿者判断,这是一个以行乞来骗取人们同情心的假乞丐。

  另一组志愿者来到王府井商场附近一个出租车停靠点。这里,几名六七十岁、穿着破烂的乞讨人员看见一辆出租车停下来,他们赶紧凑过去帮忙开车门,然后向乘客索要钱财,乘客十分恼火。志愿者正要展开询问,并准备通知110接送他们去救助站接受救助时,这几名老人急忙快步走开……

  据成都市救助管理站一工作人员透露,好多乞丐并不愿接受救助,他们到救助站呆几天后出来又跑到街上行乞,让有关部门十分恼火,“他们觉得在救助站不好玩,又要不到钱,出来行乞挣的钱更多!”

  七旬翁报名争当志愿者

  昨日,在众多志愿者中,76岁高龄的郭锡孚老先生最引人注目,他是救助服务队中年龄最大的一位。

  郭锡孚老先生是民政部门一名退休职工,从1950年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从事社会救助工作。6月初,老人家就迫不及待地报了名。昨日,老人忧心忡忡地说,近年来,成都街头尤其是繁华地段乞丐日渐增多,不但严重影响了成都的城市形象,还阻碍交通,更存在许多危害社会秩序的隐患。因此,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措施】

  600救助者上街“劝丐”

  成都市由600人组成的救助服务队成立当天即在6个城区设立了分队,每个救助管理区由5-10个志愿者负责。根据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分布,确定了21个重点救助管理区。服务队中不仅有20岁的在校大学生,也有70多岁的退休职工。不仅有普通市民、大学生,也有交警、律师和民政工作者等。

  据了解,自2003年8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成都市共接待求助25230人次,实施救助24294人次。但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城市形象,特别是一些好逸恶劳的假乞丐,以及黑手操纵、教唆、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盈利等违法犯罪现象令市民深恶痛绝。

  救助服务队的志愿者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展开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法规宣传、求助告知、受助劝导等服务,将流浪乞讨人员吸引到救助站接受无偿救助,从而减少他们在街上的乞讨行为。

  【职责】

  协助职能部门展开救助

  救助服务队的志愿者将承担以下四项工作职责:1、负责街头法规宣传、受助劝导、求助告知工作。发现有需要求助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及时通知110巡警开展救助护送,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时,及时通知120急救指挥中心,并做好记录;2、负责重点救助管理区的各救助点内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的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3、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操纵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的幕后黑手,发现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4、在重点救助管理区为求助人员提供理发、水、食品、衣服、通讯、交通等服务。

  另外,按规定,救助服务队志愿者每周上街宣传、劝导流浪人员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个小时,协助110、120救助、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不少于50人次。每周至少2次到救助点负责接待并提供救助服务;志愿者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救助站、分站和救助点的集中宣传、劝导工作。

  【行动】

  11部门联手救助管理

  昨日记者获悉,除了成立专门的救助服务队外,成都市民政局、公安局、执法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新规,即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成都要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四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及风景旅游区、涉外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等重要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并在五城区确定近100个重点救助管理区。

  在城区各汽车站、火车站、繁华路段、交通要道、各救助站(含分站)、救助点出入路口等显要位置已设置50块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方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

  今后,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儿童应实施保护性救助,将其送往民政部门所属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操纵、唆使儿童强讨强要(如卖花童)、诈骗等从事违法活动的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话】

  清理行乞不得强制救助

  昨日下午,针对成都市近年就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的一系列“大动作”,本报记者特别专访了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宋正祥处长。

  记者:许多市民认为,如今很多乞丐是骗取人们同情心、甚至违法犯罪的假乞丐,城市“禁乞”就应该采取“硬办法”,设立更多的“禁讨区”,严禁乞讨人员出现在街头。您怎么看待?

  宋正祥:如果乞讨者在乞讨过程中或以乞讨为名实施盗窃、抢夺、诈骗和强迫未成年人乞讨等行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止、处罚。但对单纯的正常乞讨行为加以禁止却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此外,通过设立禁讨区对流浪乞讨人员加以限制的做法,以及设置“禁讨区”的范围、标准等,都还值得研究和商榷。

  记者:志愿者以及执法部门劝导那些明知“有问题”的流浪乞讨人员,万一对方不听,能起什么作用?

  宋正祥:按照我国现行的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必须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志愿者或执法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实行人性化干预,吸引他们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如果他们是假乞丐,身份一旦败露,人们就不会轻易施舍,其行乞也就没了立足的空间。

  同情心要用在刀刃上

  随着一个个城市开始对乞讨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如何对待乞讨行为也引起媒体和大众的深入讨论,这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对公共管理部门而言,如何对待城市乞讨者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对市民而言,每天面对乞讨者,也有许多复杂的感受。

  据南京有关部门对乞丐这个群体的调查,发现其中真正生计无着,残疾,因病等需要社会救助的困难人员,仅仅占5%左右。而绝大多数以乞讨为业的都是职业乞讨者。乞讨者在历史上从不曾消失过,但我们不能抽象地看待它而是要“历史”地看待它,相信南京的调查具有很大的代表性,让我们看到了今天乞讨者的现状。想必,这样的现实可能是很多市民未曾料到的。

  有人指出,既然95%的乞讨者是职业性的,那就有必要对其规范管理,即便有点强制性也无可厚非,因为任何一项“职业”都需要规范。当然这只是个人之见,但我们应该看到,部分城市对乞讨者规范管理,正是建立在这一事实基础上。我们不能无视95%乞讨者为职业乞讨者这一现实,而去抽象地谈论“人的权利和自由”。

  大量职业性乞讨者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呢?首先,他们侵犯了那5%真正需要帮助的乞讨者的利益,调查显示,那些在繁华地段强讨恶要的乞讨者大都是职业性或假乞讨者,真正需要帮助的乞讨者却往往出现在偏僻的地方。其次,国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者设立了救助站,但职业性乞讨者利用目前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成熟,消耗了有限的救助资金和空间,伤害了真正需要救助者的利益。

  最后一点,职业性乞讨者利用市民的同情心,不劳而获,滋长好逸恶劳习气,或者乞讨发财,过双面生活,这样的故事人们已见得太多;甚至操纵流浪儿童,干起违法犯罪勾当,威胁社会治安。今天,乞讨者行为之所以成为一个热点现象,可能正在于此。对这些“乞讨者”的活动,政府和市民都应有足够的重视。

  因此,市民们也有必要反观自身,看看自己的“同情心”是否用对了地方。善待乞讨者,是一种美德,但同情和宽容也应有一定原则,使用不当,效果适得其反,如果滋长的是不劳而获的心理,只能带来社会问题。当我们埋怨街头乞丐影响市容的时候,说不定就是你的一次慷慨,才让乞丐在这里流连不去。当然,职业乞讨者也有乞讨的权利,只要他们遵纪守法。同样,市民也有选择的权利,面对大量的职业性和假乞讨者,与其说关乎美德与同情心,不如说是一种博弈和较量,是对市民眼光和心理的一种考量。

  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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