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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台办法规范交通协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6:14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北京记者黎政祥实习记者付蕊):为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先后出台了20多项制度规范,近期,公安交通管理局立足当前管理实际,瞄准2008年奥运会,对原有规范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方法》,对交通协管员的从业资质、招聘方法、管理体制、职责任务、教育培训、装备保障包括服装式样、标志等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是针对协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在《办法》中规定了7条“铁规铁纪”,对有下列严重违纪的协管员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辞

退,决不纵容姑息:

  1. 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罪犯行为提供方面的;

  2. 值勤协管员随意粘贴、更改、撤销《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

  3.工作中挟嫌报复,对无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故意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或对违法停放车辆多次重复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

  4. 录入员违反录入、处理的相关规定,私自增加、更改、撤销违法纪录的;

  5. 违反保密规定;

  6.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7. 打骂当事人的。

  此外,协管员出现违反岗位纪律和严重违纪情况的,除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理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值勤协管员和录入员等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岗位责任。其中,路口值勤协管员职责包括: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积极疏导交通,维护路口的交通秩序;红灯亮时及时控制非机动车抢行、绕行、越线停车;引导行人走便道或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劝阻制止行人跨越交通隔离设施的行为;在非机动车或行人通行指示信号灯亮启时,疏导非机动车和行人有序快速通过;对不服从纠正的违法人,及时移交给路口执勤民警处理;协助执勤民警纠正路口周围违法占路行为;工作中遇有治安、火险、油气电水跑漏、塌陷等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协助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值勤协管员不得参与控制信号灯、指挥机动车以及其它涉及执法的行为等。

  路段值勤协管员职责包括:引导车辆到准许停车地点停放,劝阻、告知违法停车行为;在执勤民警指导下,对违法停放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并进行拍照;协助执勤民警使用锁车器,限制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协助执勤民警对事故车、故障车和违法停放车辆进行清拖,可以随民警参与夜查、临时整治等工作任务;工作中遇有治安、火险、油气电水跑漏、塌陷等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协助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劝阻影响交通的违法占路行为;对道路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等。

  录入员岗位职责包括:负责本单位有关文字、图像及其它文件的录入、上传、打印工作等。

  1998年以来,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队伍不断发展,作用也日益显著,已经成为参与首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首都广大交通协管员顶严寒、冒酷暑、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与并不丰厚的待遇相比,交通协管员为维护首都交通秩序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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