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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 七条铁规定违反即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08:2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7日讯 记者郭佳平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于7月7日出台。

  该办法对交通协管员的从业资质、招聘办法、管理体制、职责任务、教育培训、装备保障包括服装式样、标志等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针对协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在《办法》中规定了7条“铁规铁纪”:对于有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

求个人私利的;随意粘贴、更改、撤销《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工作中挟嫌报复,对无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故意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或对违法停放车辆多次重复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录入员违反录入、处理的相关规定,私自增加、更改、撤销违法记录的等七种严重违纪行为的协管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坚决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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