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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28人升迁只为牟利 “卖官书记”武保安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08:29 法制日报

  本报阳泉7月7日电 万科 拉昌 雪松记者武建中记者今天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曾震惊一时、被百姓称作“卖官书记”的该省临汾市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武保安有期徒刑13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15年。武保安之妻王临风一审被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对武保安受贿所得人民币88.8万元及武保安、王临风非法所得人民币406.8万元、美元近8.8万元予以没

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被告人武保安在担任临汾市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卖官”,先后为滑某、翟某、郭某等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个人进步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9次非法收受对方人民币888000元。同时,被告人武保安、王临风案发后,被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的现金4067748.24元,美元87591.89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武保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武保安、王临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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