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评价将成为未成年人量刑参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0:06 宁夏日报 |
7月6日上午10时25分,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5人抢劫案,与其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不同的是,法院为其中一名17岁的被告人韩某指定了2名社会调查员。 这2名社会调查员是来自北京市门头沟大峪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他们与公诉人席和辩护席明显独立。法庭调查结束后,他们将有关韩某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 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详细情况的材料当庭向法官出示。据了解,这是近2年来北京在未成年人犯罪中首次推出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接受法院委托后独立自主在庭审前后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调查和帮教,他们的调查报告将直接作为法官量刑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